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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4 .15 更新

一切暫時告一段落,本次申請工作證總算結束

但是工作許可跟著VISA走,所以VISA目前只有半年,意思是今年七月又要再來一次 (你TMD)

現在人己經坐在研究室裡吹冷氣了...

開始我荼毒學生的新生活了

人在異國總是有種淡淡的哀愁...

好令人挫折啊...


 

2014.3.31 更新

 3/29拿到更正版文件,再次衝向外交部

最友善的abdul aziz馬來哥終於收件了

興奮到問他可以握手嗎? 可見我已經快花轟了

如果一切順利,我可以在一周內領件 

從我第一次詢問是2/21號。。。


 

2014.3.27 更新

目前發生的奇妙事件如下~

1.學校HR先把我的護照號碼打成舊的 (退回,修正)

2.回來的又是錯的,這次更錯,把敝人打成CHINA (雖然我支持開放服貿,但是我可沒說我要做大陸人)

 

3/22 ~3/23 我們在吉隆坡吃喜酒

3/24 凌晨回到村莊裡..

3/25 早上七點開車到PUTRAJAYA 和HR的馬來哥會合 (相約為10:30)

結果: 居留證發放地點為IPOH,不能到總部來做 (可是馬來哥前一天去問又說可以)

檢驗文件,不需要合約書(但需要英文轉譯為馬來文),也只需要一份表格

委請PUTRAJAYA的馬來姐致電IPOH馬來ARJUND姐,讓我們可以回怡保辦

 

此時,時間為12:00 左右,在附近的MALL吃完午餐後...

小人在玩具反斗城買了公主玩具後立馬上車

 

此時,在繼續連絡台灣的太太詢問有關翻譯和宣誓官的問題

是啊,你的譯本還是要發誓 (sumbah)才算數..

結果幸好在家裡附近有一位宣誓官有做類似服務

全部繳件後,己經是下午5:30

 

3/26 宣誓官說下午3:00交件給我們,收了約台幣600元

3:00出發衝往怡保..

到了移民署,當然又經過一番激戰和哀求

前面提到和總部有連繫的馬來ARJUND姐 居然去禱告了

這一等就等到快關門了..

 

幸好,阿豬姐雖然一臉很不悅的臭臉看著我們

不過最後是答應要收件 (其實我們還是沒有很關鍵的合約書)

因為之前總部和他連絡過了

加上敝校的BOSS是傲嬌派的,說怎麼也不給人家馬來文的文件...

此時,我真的很想找個人來打巴掌

 

重點來了..

HR的表格又錯了...

你祖媽又要回來叫他們重新拿表格出來填

現在又只好繼續等待...

 

3/27 拿了文件給我們校區的HR,接著還要送回吉隆坡校區去處理

現在是下午3點多...看樣子今天是沒機會拿回文件了

 

 

 

 


 

在寫文之前,下輩子真的再也不想嫁給歪果仁了 (馬來西亞第一個出局)

在回馬之前,我們其實做了很多文件上的研究,並且一開始就申請了工作

當然,馬來西亞是聯邦制,各邦聯之間規定不完全相同,外交部或移民局的HQ就在太子城 (PUTRAJAYA)

村婦一家人住的地方距離那裡至少二小時車程

最直接的移民局約車程40分鐘

 

在進入大馬之前 (由於台馬關係良好 ? 現在給於台灣人入境馬國免簽14天)

但是,我們主要是要移居過去,所以申請的是短期的入境簽證 (由入境算起60天)

這個部份在台灣完成,非常簡單

 

入境後,必須把我和EMMA的身份由一般的VISITING VISA轉成所謂的SOCIAL PASS 或是依親居留 (DEPENDENT PASS)

這裡EMMA部份倒是沒有在預期內的發生了一些好事 (但由於是法律問題,所以我們這裡就不方便分享了)

而我辦理依親居留,第一次是給六個月

需要文件:

1.本人護照正影本

2.先生護照正影本/IC正影本

3.本人簽證影本

4.結婚證書 (大馬和台灣) 老實說你看台灣的幹什麼...神經病嗎

5.結婚照 (這裡非常愛索取結婚照...很喜歡存檔)

6.先生的工作證明/三個月的薪資證明

7.小孩的出生證明 (而且指定要看台灣的.....)

8.還要有男方的父母證明我們是在婚姻狀態

  (如果和我們一樣很不幸的男方父母己經都上天堂了,還要男方兄弟姐妹寫一份聲明)

  聲明就算了,還要記得去發誓蓋章

附註:那我真的不知道多年前他們發的那張結婚證書的目的是什麼....

9.填表格

  表格全部是馬來文,一個大字也認不得..

  幸好IPOH移民廳外面居然有小檔口在替人家填表格 (好像以前大陸村子裡替人寫信的秀才)

 

接著排隊,當天我們由早上9點一直排到下午3點...

有種靈魂出竅的感覺

約二周後領件

然後同時繳交約台幣15000的保證金

大約20年後可以領回吧 (那到底會不會通貨膨脹啊)

這個部份很簡單

網路上資訊也很豐富,大家都很多心得

 

在小的很幸運在大馬的大學申請到教職後..

心想,只是在居留證上補一個章,讓我可以合法工作就好

所以就拿著我們的接受函,快樂的去申請工作證

結果 .....

他們要的東西,全都沒有吔

1.合約書 (學校沒有這種買賣雙方各自劃押的文作,歹丸也一樣沒有)

2.OFFER LETTER (聘的是歪果仁,當然給的是英文) ...

   不可以,要馬來文的譯本 (好好好,就找人去譯)

3.表格一堆

4.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

5.老公同意工作的同意書

 

卡在第一項,學校怎麼也拿不出這種合約書...沒有的東西是要怎麼變

重要的是,過去聘用外國人大多是在總部太子城辦 ....

所以對方並沒有硬性要求這種你沒有的東西

我所在的地方就對這個很堅持..

這就是打死也變不出來

 

所以HR給我們想的方法是,回到KL的HQ (太子城)

此時一直想到色咪咪要娶若曦的太子

到這裡...己經花掉半個月以上的時間...

只是為了確認這些東西

至於到了太子城到底可不可以辦好..

這就沒有人知道

也許改信回教可以借神力過這一關

 

如果怎麼樣都弄不下來....

那就只好走回專業人士的EMPLOYEE PASS申請

一個答案,至少六個月的申請時間

而且會收取一筆很高額的費用 (而且是年年收,當然這個學校會出啦)

所以這個部份還在處理中

成功後再和大家分享

一定要成功打敗這些煩人的官僚

 

目前因為這些事,己經讓我每天都沒辦法好好的休息

閉眼就自己問自己,我為什麼要做這種決定

在這裡太太永遠是先生的附屬品

你工作需要他同意,也需要他在場簽名

而我自己的角色到底是什麼?

 

一直反覆想著,我是為著能夠有機會讓自己的工作更上層樓來到國外

心想著這一所好學校可以提供我更多適合我發展的地方

萬一這一切都受限在這個國家的政策和規定

那我到底是什麼 ? 沒能力做全職媽媽,也沒機會好好的發揮自己

每天反覆都在問自己這個問題

目前倒是被這種無力感弄的是精神分裂

天使和惡魔一直在耳邊打架

希望一切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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