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辦理的台灣出生登記認証是為了要向大馬宣告..這裡有個小壞蛋出生在台灣
所以我們又再次回到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來辦理她的出生登記
看的出來回到大馬領土的黃小瑪笑的多開心
在填完一大堆表格之後 (而且是馬來文的表格)
大馬pang的腦細胞應該當場就少掉很多,沒想到在他袓國的世界裡
美國博士變成一個大文盲了..(真想替他掬一把同情淚)
在完成登記後,黃小瑪按上她的手印確認她的身份之後..
再比出YA的勝利手勢...
(等等....其實,文件還得再送去香港做最後的認證呢...)
總而言之,小瑪己經成為正式的大馬同胞了...
從台灣瑪變成大馬瑪了....
愈叫愈不順口
等香港文件辦妥後,接下來就看大馬瑪要不要拿大馬護照了...
提供給未來任何想要和大馬親家結婚的人參考
準備文件如下:1.父母護照正本及影本;2.小孩出生證明(法院公證英文版); 3.父 OR 母親大馬出生紙; 4.母親就醫記錄;
5.小人出生記錄; 6.小人大頭照; 7.全家福照(小孩要全身入鏡)-->這個最奇怪
我沒有要寫閃光文喔!!
小孩都快九個月了,為什麼還在搞登記...
生一個外國人最大的麻煩就是....登記認證...
幸好當時沒有去美國生..不然出生登記這件事可是愈變愈複雜了
今天要去地方法院公證小孩是我生的這件事
幸好,高雄地院(鳯山分院)的公證處服務迅速又親切
讓我們過了一個很愉快的認證時光
接下來,下個階段就是要去外交部認證法院蓋的出生登記是真的這件事了.
完成了外交部認證的過程..
外交部的服務態度很差....(應該又把我當成大陸新娘了吧)
去領件時,又有人向我瘋狂推銷便宜打大陸的電話卡....
我一定要問一下各位下港的好友們...
我...為什麼一回高雄就被當成大陸人呢???
我明明是土生土長的下港人啊
大陸新娘嫁給外籍勞工...會不會太慘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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