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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這篇是和婚禮有關的最後一篇..

因為故事裡的王子和公主都嘛是過著從此幸福快樂的生活

很明顯的,大馬pang和我都不是什麼皇室成員..婚後一再面對的全都是煩人的手續和跨國婚姻的麻煩

請回顧: 要証明很久的大馬單身証明

台灣戶籍登記

外交部耍豬頭篇

這次回大馬要辦理的是大馬的婚姻補註冊

我們自認在台灣己經吃夠了這些程序的苦頭,所以上網一字一句把大家登記完的手續及方法全部反覆背誦...

大馬pang很努力的看完所有的中文資料,為的就是不讓瘋婆娘我在大馬有任何機會發神經..

part 1:

在到了大馬所謂的總行政中心(真的很豪華)後..

到了JPN 也就是註冊的單位,找了一個負責婚姻登記辦事的印度婆抽了號碼後..

在等了半天之後,坐一下拿出我們經由台灣法院,外交部以及大馬駐台辦事處認証後的"英文"結婚証書後

印度婆說了一句話: 你沒有拿中文結婚証書來... (瞎..最好你能夠看得懂陳水扁和陳依琪這三個中文字那裡不一樣)

我們這裡不看"translation version" ..這可是台灣發出官方的英文結婚証書啊..什麼譯本..

而且還說背後驗証的章是可以自己隨便蓋的

接著還順便告知我們二個服裝太隨便..(老娘那天上半身是banana republic,下半身是PP..最好是我的服裝太隨便啦)

解釋了半天,最後就叫我們離開..叫台灣寄中文的過來...(最好是我要在大馬住上半年啦)

大馬pang和我,在那個時間點真的感覺到萬念俱灰...

我要生一個非法的小孩了...


part 2:

在回程的路上,我和大馬的氣壓降到最低點 (感覺剛才不是去辦結婚是去辦離婚的)

幸好,聽說在回程路上的另外一個神祕小鎮,有位神祕大叔認識當地註冊局的辦事員..

心裡想,不如我們就try一下local 的吧 (之前我們一直以為外國婚姻一定要到總行政中心辦理)

到了那裡,很順利的填完註冊表之後,我們要去宣誓官那裡宣誓...

本來以為應該會有什麼I DO的神聖過程..

就是二個黑黑印度大叔先稱讚台灣真好有英文結婚証書,接著還跟我說高雄人很會打撞球 (這個他也知)

隨便唸了二句話,收了台幣80元..就請我們出去了..

接著就拿著他蓋的章回到了註冊局

在一切感到光明和美好的等待時刻

我被叫了過去,叫我拿出護照..

台灣的護照上寫著REPUBLIC OF CHINA (就是這個CHINA) 他說,你不是台灣,你是中國..

NONONONO....我們不斷的解釋,對岸是PROC,我們是 ROC...解釋了很久..

最後PRINT OUT出來,我還是中國妹...身為台灣人..當然不能容許這種事..

於是又再次挺身而出說,我不是CHINA,我是TAIWAN...

很堅持的說,請將我的身份改成TAIWAN, 或是R.O.C我都OK,但是 CHINA就不行

結果,JPN的先生,也就是照片裡被我圈起來那位,就叫我們二個回家去..

明後天再來看看..能不能改..


PART 3:

隔天早上8:30左右我們就接到電話說己經做好了 (以大馬優秀的辦事能力,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前一天晚上我爸爸己經說服我叫我接受 台灣是中國這件事,別再堅持了

我們也有心理準備,很有可能要生出一個大陸妹出來的可能

結果,到了那裡,一看..

TAIWAN又被承認了,昨天的一切好像沒有發生一樣..

在經過這一切折騰後,拿著我們二個寫著台灣和馬來西亞的結婚証書..

反覆的看了很多次後,終於完成這些手續後

我和大馬pang的 wedding才真正的完成..

我最大的感想是,我絕對不想離婚..

如果離婚還要再來一次這些行政程序..

那不是比離婚更煩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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