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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寫英國遊記前....
仙女老師今天上課時,講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話

起因是我們在討論organizational citizinship behavior (OCB)組織公民行為

就講到台灣研究組織公民根本就沒有意思,因為台灣人或是華人社群根本就不懂什麼叫公民道德或行為

老師說,他姐姐在美國買了一套美國國小教小朋友的公民行為道德教材
美國的公民道德--隱私,責任,權力(由國小到國中都有類似的公民道德教材)

國小的是一系列泡泡國的故事
泡泡國的人..在大家都很快樂時,泡泡就會上昇..反之則下降
有一天,一個很有智慧的長者發現,最近的泡泡下降了...

後來他就請全國的人討論..
結果他們發現,原來是許多商店都販賣含糖量很高的零食,或是酒精給小朋友...
讓小朋友變胖又不健康...

後來,大家就共同制定一些辦法,例如商店不能把酒賣給21歲以下的人..諸如此類
(這就是責任)
此時,泡泡就上昇了,大家就很開心,就請長者做監督人..


結果這個長者因為很喜歡桔紅色,就命令所有的人民要穿桔紅色的衣服
後來又叫大家把屋頂漆成桔紅色...諸如此類的行為

結果泡泡又下降了..
大家又再檢討,就發現,人的權力是不可以被濫用,叫別人做不合理的事..
這個就叫做權力...

很有趣的故事喔!!!
我仔細想想,從小到大,沒有人告訴我們這些事
這可能就是大家價值觀都挺混亂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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